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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終於跟買家簽完合約
早上跑了好多地方
代書、仲介、戶政、銀行
感覺一下子忙了許多

買賣房子真的是運氣運氣
自從老媽決定讓仲介託售也已經好幾個月
來看過房子的組數也不下十來個
只不過都沒人出價或是出的價太離譜

這次會成交也是很迅速
完全沒想到這組人看完就下訂了
害我臨時打電話跟主管請假一天
還被主管唸了一下 @@

聽說對方是要買給女兒住
因為跟婆家有點問題
且趕著七月搬

不過
這樣算算我們賣家找房子搬家的時間就只剩不到2個月
而且
老媽個性超阿莎力
酒櫃沙發餐桌餐椅兩個衣櫃外加四台冷氣都送他們了
電熱水器也是便宜賣給他們
對於交屋的日子
對方還在那gg叫
加上我們的價格又不好
套句現在很流行的..就是
賠 ●很● 大

早上哈尼就當了壞人
板起來跟對方說
那~房子就不要賣好了...賣房子誰附那麼多東西....還一直要早點搬....好像是我們欠你們錢似的......
結果
代書跟仲介就打圓場(不然他們就沒摳咪兄可拿)
最後以2個月定案

哈尼說
就那點奇摸子不爽 (哈哈~)


**********************我是分隔線**************************************

老媽做了這個決定
我心理真的很高興

因為
這30幾年
我跟老媽同住的時間真的好少
小時候
大概幼稚園我就寄居在親戚家
老媽只有放假才會北上看我
直到國小畢業
老媽接我來南下
可是我讀的又是全住宿的學校
這下換我放假才回家
五專這幾年
大部分的時間我也是一個人在家
老媽的生意她要跑來跑去
畢業上了台北
我們家就搬到鹿港
這下換我放假時回家看她
直到我離開台北回鹿港工作
這二三年 這段時間
我們母女才算是真正有一起住的

所以
現在老媽把房子賣了
願意來高雄跟我住
我真的很高興

雖然老媽是為了小乖跟小小乖才點頭來高雄
不過
以後有機會
我希望我可以在高雄再買一棟房子
這樣
那些所謂的"別人說的話"
就不用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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